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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飞行员开车碾压!肇事者从未致歉!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14 13:12)    点击:27

江苏南京的陈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称自己5岁女儿被撞身亡,肇事者系东航江苏分公司飞行员程某,事发两个月来他既不露面也未曾表示过歉意。还称事故发生后,程某没有打110,也没有参与抢救。交警已经判定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此东航工作人员表示是程某的个人行为,已经停飞,等最终结果认定后公司和部门会有进一步安排处理。

陈女士委托人认为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有依据吗?

《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所指主要责任是指占事故发生50%以上的责任。即如果没有超过这个比例就不构成犯罪。具体到本案中,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各占50%的比例来判断,司机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当然,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司机也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责任比例一般根据交警认定的来分摊。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警方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则是怎样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肇事者程某应当承担哪些民事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程某作为肇事者,既然被认定有责任就应该及时与受害女孩家属联系,赔礼道歉沟通赔偿事宜,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驾驶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虽然程某已被认定为同等责任,但陈女士已经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如果经重新认定程某驾驶车辆期间存在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负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程某就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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