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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追求未果频繁骚扰女子10年,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14 13:26)    点击:27

梁某某与魏某相识后对其一见钟情,多次向魏某告白均失败,后两人无联系。之后梁某某通过某电视台记者以寻找初恋为名打听到魏某下落,魏某已为人妻人母拒绝和梁某见面。于是十年间梁某某多次骚扰魏某,并强行拿走魏某的财物,还曾因骚扰、追逐、拦截、恐吓魏某被行政处罚并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梁某某仍不思悔改持续骚扰,已严重干扰魏某的精神、生活。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梁某某以追求恋爱为由,多次追逐、拦截、恐吓他人,经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被判刑后仍多次骚扰、追逐、拦截、恐吓他人,并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且梁某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梁某某拒不认罪认罚,综合梁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生活中如果遇到骚扰行为的,我们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没有证据的话,没有人会理你。怎么样进行取证呢?收集对方身份信息很重要,你一定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起码要有名字。在与对方沟通的过程中,尽量套取对方的详细信息,除名字外,最好能拿到电话号码、微信号码等信息。双方的聊天记录尽量保存好,没有的谁也帮不了你。与对方打电话,一定要电话录音。如果是当面实施恐吓、侮辱行为的,建议进行录音或者拍摄视频。其次拿着证据去派出所报警,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处理,我们可以将材料寄送给上级(市级)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将材料寄送给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如果只是一般的辱骂、骚扰,没有威胁到人身安全的,可以考虑走民事途径解决。民事途径虽然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这样做会对侵权人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如果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去法院起诉的话,类似案件诉讼费比较便宜,另外,现在很多法院都有完善的诉讼指引,一般人都可以自己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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